1. 陪月的工作範圍一般會視乎雇主的需要,雙方作出協定,工作包括:照顧嬰兒如餵奶及洗澡,產後護理如準備湯水和燉品、買菜及預備餸菜等,有些雇主也會要求陪月煲薑醋、產後送飯菜到醫院及籌備「十二朝」等。 2. 大部分雇主會在懷孕4至5個月找陪月,一些較受歡迎的「金牌陪月」,可能要在換韻2至3個月便得預約。不過,由於懷孕頭2至3個月胎兒仍未穩定,因此,若不是找名氣大的陪月員,准媽媽可以在懷孕4至5個月時才物色。 3. 很多雇主經由朋友介紹而聘請陪月員,雙方多隻做口頭協定。雖然今天這個情況也屬普遍,但若經工會或雇傭中心介紹,則雙方必須簽訂協定工作內容的合約,以保障雙方利益,雇主亦必須為陪月員購買保險。 4. 陪月工作何時開始、何時完結,雙方可透過協議訂定。一般雇主會把「套餐」的照顧日數定為26天,再按每天工作時數、每星期工作日數計算而增減。很多時,陪月員因工作優秀,而獲雇主改聘為保姆,繼續照顧孩子。 5. 雇主多在生產完畢、出院回家後,要求陪月開始工作,也有些雇主在未出院時,便要求陪月員為她們預備飯菜送到醫院。其實由簽訂合約一顆開始,不少准媽媽遇到問題,也會致電給陪月員查詢。 6. 陪月員的工資多以月薪計算(26天),但也可協定以日薪或時薪計算。以香港社會企業策劃中心為例,陪月價由月薪7500元至20000元不等(以工作小時計算);而某些具有資深經驗的金牌陪月,月薪更可高達3萬元。 7. 跟陪月員面試時,首先當然是「合眼緣」,在面試期間,除了考慮資歷,也可問一些細節問題如生產及補身知識,從而瞭解她的經驗及處事手法是否適合自己。也可從自己的喜好入手,例如喜歡吃本地餸菜,找地道香港人做為陪月較佳。 8. 雇主和陪月在照顧嬰孩的方法上出現爭拗,這種情況較少出現,特別是對生產第一胎的媽媽來說,她們特別希望有經驗人士能為她提供意見。若雙方真的出現意見不合,大家可商議而達成共識,爭拗絕對是可以避免的。 9. 陪月是否需要前雇主的推薦信,致電陪月的前雇主,問問評價,要視乎雇主需要,但有時涉及私人資料,要進一步跟陪月員或轉介中心商量。顯示新一輩的陪月員面見雇主時,也會帶同推薦信,此外,不少陪月員亦會帶同前雇主為她們拍下照顧BB時的照片,作為面試的參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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